戏曲艺术焕发新的魅力和风采(2)******
戏曲艺术来自民间、成长于民间,生动展现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审美理想,以人民性为厚重底色,涵养着中国人共同的精神家园。戏曲在艺术形式、思想内容、表达手法上都具有鲜明特色。作为在中国社会流传千载、广泛普及的文化载体,戏曲在赓续文脉、弘扬传统文化上的作用尤为突出,具有显著的传承性特征。
正是缘于中华文化源源不断的滋养,戏曲艺术才能卓然屹立于世界民族艺术之林,璀璨夺目。而今,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需要戏曲艺术进一步扎根中国大地,萃取传统文化精华,把艺术创造力和中华文化价值融合起来,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结合起来,夯实戏曲创新创造的文化根脉。
近来,国家深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改革,艺术学门类专业目录调整中的一大亮点是把戏曲与曲艺等传统艺术门类与一级学科并列,这在戏曲艺术发展史和戏曲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抓住契机,加快中国戏曲学派建设发展,拓展、丰富和完善戏曲艺术知识体系,用我们自己的语言将戏曲内涵总结好梳理好,将其中蕴含的中华文明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提炼好展示好。强调戏曲艺术的文化根脉和民族特性,不是故步自封、盲目排外,而是坚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让戏曲在世界文学艺术领域更好彰显中国气派、中国风范。
立足艺术特质,推进守正创新
戏曲艺术包容万端、自成体系、雅俗共赏,是我国传统艺术的典范。研究和发展戏曲艺术,要立足艺术本体,探寻戏曲之所以成为戏曲的内在规定性,进而以守正创新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戏曲艺术焕发新的魅力和风采。
戏曲艺术合歌舞、说唱、滑稽戏于一处,熔诗歌、音乐、舞蹈、美术等于一炉,集唱、念、做、打于一身,汇时间艺术、空间艺术于一体,建立起以舞台表演为核心的复合演剧体系,在世界三大戏剧体系中综合程度最高。戏曲艺术反映生活的基本手法,最主要、最突出的在于虚拟性,对舞台时空的处理简洁灵动,极力追求神似而不一味追求形似,极大增强了艺术内涵和感染力,形成了具有中国人审美特性的舞台艺术风格。高度的程式性是戏曲艺术又一个显著特质,它是反映生活的具体化表现形式,将生活动作加以合理的抽象概括,赋予舞台表演规范化的格式,并由此延展至其他各个方面,经过长期艺术实践发展为约定俗成的基本规制。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