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牙告别“万元时代” 多地公布种植牙集采目标价格******
多地公布种植牙集采落地日期和目标价格
最高不超4500元 种植牙告别“万元时代”
“万元种植牙”时代将落幕。北京青年报记者2月2日了解到,近日河南、安徽等多省医保局发布通知,公布种植牙集采落地日期和目标价格等。其中,湖南、河北等省更是已经于1月31日执行了种植牙的目标价格。
多地开始实施“种牙价格调控”
河南发布通知,明确自2023年2月10日起,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为4300元,单颗常规种植全流程费用不高于调控目标的97%。此外,广东省医保局也提出将单颗常规种植牙按照“诊查检查+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的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整体调控,全流程收费调整为政府指导价,最高价不超过4500元,其中粤东、粤西和粤北12个地市最高价不超过4300元。
而湖南省、河北省则已经于1月31日开始实施了“种牙价格调控”。其中,湖南省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及药品总费用不超过4300元。河北省确定省级公立医疗机构调控目标为4300元。
安徽则将总费用控制在了4280元。根据安徽省发布通知,该省属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及药品总费用不超过4280元,包含种植全过程的诊察费、生化检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麻醉费等,不包括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即刻种植和即刻修复加收、颅颌面部种植体植入加收、临时冠修复植入、种植体系统及冠(义齿)费用。
收费名目透明化挤掉价格泡沫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此前《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在专项治理通知中,曾经名目众多的种植牙收费渐渐规范化、透明化。通过专项治理,种植牙行业逐步实现更好评价、更好计价、更好监督的“阳光医疗”模式;医疗机构也走上了通过透明价格、规范管理、良好口碑等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路径。该通知明确一颗种植牙的费用分为三个部分,即种植体耗材、牙冠耗材和医疗服务费用。国家医保局通过对公立医院设定调控目标,引导市场收取医疗服务费不超过4500元/颗。
收费名目的透明化,挤掉了因获客竞争等市场行为带来的价格泡沫。
带量采购 破解“种牙贵”
今年1月11日,在四川开标的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是破解“种牙贵”的又一举措。这次被称为“史上最难”的集采最终平稳落地,平均中选价格降至900余元,平均降幅55%。
据国家医保局信息显示,此次参与报量医疗机构多达1.8万家,其中民营机构1.4万家,占医疗机构总数80%,需求总量达287万套,约占国内年种植牙数量(400万颗)的72%,预计每年可节约患者费用40亿元左右。具体来看,参与投标企业达55家,其中39家拟中选,中选率达71%。
价格方面,拟中选产品中选价格区间在约600元至1850元左右。瑞士品牌士卓曼、美国品牌登士柏、瑞典品牌诺保科种植体系统从原采购中位价5000元降至1850元左右,市场需求量最大的韩国品牌奥齿泰和登腾种植体系统从原采购中位价1500元降至770元左右。
文/本报记者 张鑫 统筹/余美英
坚持改革创新发扬斗争精神 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
习近平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坚持改革创新发扬斗争精神 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
在“中国人民警察节”到来之际向全国人民警察致以节日祝贺和慰问
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为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中国人民警察节”即将到来,习近平代表党中央,向全国人民警察致以节日祝贺和慰问,希望同志们矢志不渝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再立新功。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7日至8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在会上传达习近平重要指示并讲话,表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统筹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全力履行职责使命,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政法工作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公安部部长王小洪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出席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9日 01版)